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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發(fā)布時間:2011-09-27 閱讀量:

9月27日上午,公司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公司領導、各供電所所長、副所長以及安全技術科、工程部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由公司副總經(jīng)理陳雨華主持。
會議要求,各供電所國慶節(jié)前要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對所有高低壓線路的對地距離重新測量、登記,對照《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guī)范》(GB50061-2010)規(guī)定的導線對地安全距離標準進行整改,并設置警示標識,落實管理責任。
會上,公司黨委書記、總經(jīng)理范益寶對下一步及節(jié)前安全工作進行了部署,著重強調要做到 “四個確?!?。一是精心組織,確保檢查效果。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帶隊,嚴格按照檢查的相關要求,對所有高低壓線路的對地距離和警示標志的設置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不走過場,要組織到位、檢查到位、責任到位,確保電網(wǎng)正常運行。二是依法管理,確保規(guī)范用電。公司相關部門和基層單位要認真學習《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強與當?shù)毓膊块T的協(xié)調,對電力設施保護區(qū)內(nèi)的搭建、建房等行為要及時制止,發(fā)放整改通知書,必要時采取限電措施,確保供電安全。二要加大督查力度。結合班組管理、績效考核和施工現(xiàn)場管理,建立督查月報制度,對重要隱患進行現(xiàn)場督查,消除隱患,防患于未然。三要加大冬季巡視力度。對相關單位及責任人提前告知,限定魚塘、蝦塘的復堆高度,確保線路對地安全距離符合規(guī)范,提高供用電安全系數(shù)。四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因對地安全距離不夠未及時整改以及未設置警示標志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三是強化整改,確保安全生產(chǎn)。高壓線路要設警示牌,低壓線路要噴警示語,跨路電桿要設置限高標志。四是狠抓落實,確保按時完成。按輕重緩急,先在養(yǎng)殖區(qū)設置警示標牌,整改對地距離不夠的線路。9月27日至10月15日,進行自查、整改;10月16日至10月26日,公司進行檢查、督促。 (司宣 安全技術科)